九演员带周董 拳头分析师评演员行为
看到大家对昨天晚上周杰伦直播比赛中“演员”的问题十分关心,大冠希望可以给大家分享一些自己的看法和理念。 1.什么是“演员”行为? 大冠认为,“以商业或个人利益为目的,故意持续地在游戏中违背正常对局的方式,且破坏了比赛竞技公平性的行为”可以称为“演员”行为。当然这个定义会随着我们对玩家行为更深入地研究继续完善。这个定义是从“动机”、“行为特征”以及“影响”三个方面考虑的,一个“称职”的“演员”需要同时满足这三个方面的描述。 2.我们为什么要打击“演员”? 因为“演员”的存在严重地影响了排位赛玩家的游戏体验,使游戏丧失了公平性和竞技性。而我们希望英雄联盟是一个玩家可以充分展现自己的实力的公平的竞技舞台,所以任何破坏游戏公平性的行为是绝对不被允许的。 3.我们如何处理“演员”? 我们设立了专门举报演员的通道,在核实了玩家的举报之后我们会对“演员”进行封号。轻则两周,重则三年。 4.昨天的直播是“周导”和“演员”们的一出戏? 这是个非常有趣的话题。我们通常所指的“导演”和“演员”一般会出现在排位赛的钻石和大师段位,那么在自定义游戏中如果出现了故意送人头,送三杀该怎么算呢? 首先,我们要清楚开始一局自定义游戏的目的是什么。大多数的自定义模式都是互相认识的十个人一起进行游戏,他们的目的可以是要分出两支队伍的高下,可以是想双方都实验一些有趣的打法,可以是想录一段视频的素材,也可能就是和熟人随意打场游戏放松一下。那么在这样的游戏中,玩家去“演”会不会是以商业或个人利益为动机的呢?我认为除了以竞技为目的以外的动机都不太会涉及到商业或个人的利益,因为他们即便帮助对面赢得了比赛也几乎没有任何利益可图。 如果这点大家存疑的话,我们可以一起慢慢进行全面的思考。再看看昨天“周导”的比赛中紫色方的玩家们,同样,他们即便帮助“周导”获胜也无法得到任何商业或个人的利益,所以从动机来看我不认为这几位幸运玩家该被定义为我们眼中的“演员”。 第二点,从行为特征上来看,我们在昨天的直播中看到“盲僧Carry不参团,EZ只身越二塔,鳄鱼残血站等撸,光辉无脑送三杀”等等“演员”迹象。大冠认为很多时候紫色方玩家的行为的确属于“故意持续地在游戏中违背正常对局的方式”。除了能够理解鳄鱼站着不动是因为自知逃不过开了大招且被发条W加速的易大师的追杀以外,很多情况下我认为紫色方玩家有“放水”之嫌。 不过从一个玩家的角度来看,他们的“放水”很可能出于希望在一局比较随意的游戏中看到自己的偶像大杀四方这样能偶皆大欢喜,也可能是因为自己过于想在偶像面前表现自己因而玩得过于冒进,也可能就是单纯地因为紧张而频繁的发挥失常。我们希望紫色方的玩家们能够在之后自己游戏的过程中遵守《召唤师行为准则》。 最后,是否破坏了比赛的竞技公平性。由于这次直播的目的更多是希望拉近明星召唤师与玩家们的距离,并且和玩家一起分享游戏的快乐。因此这两场直播并没有绝对意义上的竞技性质(对胜利的一方给予奖励),如果双方十位玩家都是为了享受游戏的乐趣或者娱乐观看直播的玩家们,大冠并不认为这样疑似“放水”的行为破坏了竞技公平性。 所以综合以上三点,尽管在昨天与周杰伦一起游戏的直播中,受邀的玩家有故意“放水”的嫌疑,但是出于直播的两场游戏都是在自定义游戏中开启的非竞技性质的对局,且并不涉及任何商业或个人利益相关的动机,我们不应该判定受邀的玩家为“演员”。 5.感谢大家 非常感谢大家对“演员”现象的关注,我们一直在并且一直会尝试更好的解决“演员”问题的办法。不过大冠始终认为最有效的方法是我们每个人都从自身做起去抵制“演员”,拒绝虚荣与诱惑,用自己宝贵的时间去享受游戏带来的快乐而不是快感。我相信每一位召唤师都希望在英雄联盟的世界中获得快乐与成长,所以请大家一起争做优秀的召唤师吧! [编辑: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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