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头喝止盗版 网络抄袭之风何时止息
原作者听说她为PLU工作,而PLU掌管着TGA,她盗窃视频可以拿钱。 腾讯是世界第四大网络公司,仅次于谷歌,亚马逊,和Ebay。不知道TGA是否直接受腾讯管理。 而且她不止偷窃了一个人的,还偷了其他的(点击进入查看详情) 原作者表示听说中国人处理版权控诉很有经验,所以他不太确定能做些什么,但值得讨论一下。他已经与Riot的员工取得联系并希望能对此做些什么。 而现在在国外论坛的网络上,因为此事,已满是对国内版权问题的吐槽和嘲笑。 丢人于国门之外,抄袭者不可谓不厉害,然而初闻此事,最让我惊叹的还是抄袭者的智商——该视频如果只是小打小闹也就罢了,在LPL比赛间歇期播放,至少几十万的人收看,就算是抄袭国外视频也会轻易被人揭穿真相,抄袭者的智商之低,着实让人发指。 然而细心一想,便知并非如此,对于被揭穿抄袭一事,抄袭者并非始料未及,实是有恃无恐。 几十年来,国内对于版权的立法和侵权的追责方面一直存在严重的缺失,通常而言侵权者付出的成本和获得的收益是不成正比的。 以本次事件为例,目前的处理结果是,TX要求这些视频作者借用Youtube的视频时要注明出处。 抄袭者像原作者发表了一篇非常缺乏诚意的道歉信(点击进入查看详情) 首先她否认了自己的抄袭行为,称自己只是借用了图片。其次她还否认了自己从这些视频中获利(有人会相信TGA正式员工的视频作者会不拿工资么)。 而原作者觉得她很可怜,只能无奈的原谅了她,并希望她不要再犯。 通关此事,我们发现,原作者没有得到任何赔偿,抄袭者也并没有为侵权行为付出任何代价,就连侵权视频也没有删除。而她因侵权所得到的利益更是没有一分钱的损失,顶多是因为这个事件名声臭了,大不了换个马甲从头再来。 正是因为这样对于高质量原创作品的侵权成本(甚至可以说是犯罪成本)近乎于无,而获利又是如此的轻松稳定,所以这次抄袭事件不过是国内侵权和抄袭风潮中的个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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